一張清單厘清法治建設責任

萍鄉市出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    制作:  聶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為持續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近日,萍鄉市委依法治市辦印發《萍鄉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以下簡稱《職責清單》),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推進法治建設中的主要職責進行細化分解。

圍繞中央、省、市相關部署要求,聚焦法治建設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結合工作實際和崗位特點,《職責清單》分別細化了黨委主要負責人和政府主要負責人8個方面的工作職責,進一步增強了法治建設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有力推動“一把手”履行法治建設職責提檔升級。其中,黨委主要負責人的工作職責包括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嚴格依法依規決策,自覺維護司法權威,推進法治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健全法治建設的組織領導制度和工作機制以及其他依法依規應當履行的有關職責等8個方面19項具體任務。

《職責清單》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列入年終述職內容。上級黨委每年不少于2次對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開展檢查或專項督查。上級黨委主要負責人每年度以適當形式聽取一定比例的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就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專題匯報。上級黨委將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考評結果作為黨政主要負責人評先評優、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下一步,萍鄉市委依法治市辦將健全督導考核機制,完善考法述法、法治督察、法治考評制度,通過述法“硬約束”、督察“風向標”、考核“指揮棒”,壓緊壓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督促“關鍵少數”以上率下、積極履職、主動作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成效。

(朱玲 全媒體記者方維芳)

編輯:聶琪

校對:王小明

復審:焦芳

審簽:毛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