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政府拆光伏棚決定被判違法》追蹤
來源: 新法治報 | 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 制作: 熊瑋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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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住建局回復本報,稱南昌市政府——
將完善“豁免清單”管理路徑
4月9日,本報刊發的南昌市太陽能板(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安裝陷執法之困的報道引發關注。5月31日,南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復本報記者,由南昌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南昌市工改辦”)印發的《關于公布建設工程相關豁免、簡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下稱“豁免清單”)引發的城市管理執法方面問題,南昌市政府明確,由南昌市司法局牽頭,協調自然資源、城管執法等部門進一步完善“豁免清單”管理路徑。
4月9日,本報以《鎮政府拆光伏棚決定被判違法》為題,報道了南昌市青云譜區青云譜鎮,因太陽能板屬于南昌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項目,屬地城管部門在拆除綠都新力青云府小區光伏發電設施遭遇了執法困境,陷入一管就錯的尷尬境地。
據了解,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文件精神,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制定“豁免清單”,并非南昌市首創,深圳、杭州、長沙、福州、廈門等地都出臺過類似政策文件。
記者注意到,深圳、杭州、長沙、福州、廈門等地對分布式光伏設施,在建設規劃許可手續上的豁免都存在限定條件,只將“非經營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設施”列入豁免清單,只有經能源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為“非經營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設施”的,在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才無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那么,南昌市“豁免清單”起草時,是否考慮過太陽能板這類設施可能與城鄉規劃法產生沖突,未來能否針對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突顯的問題,對“豁免清單”進行修訂呢?
2022年2月1日,根據南昌市機構職能改革工作要求,南昌市工改辦職能劃轉南昌市住建局。對此,南昌市住建局回復本報,2020年10月,為落實國家工改要求,“豁免清單”由原南昌市行政審批局規劃審批、城管審批業務科室起草,并按程序報批簽批,以南昌市工改辦名義印發實施。
然而,作為行政規范性文件,“豁免清單”是否開展過合法性審查,南昌市住建局回應稱,由于南昌市工改辦職能中途經過劃轉,對于最初的情況并不知情。
對于“豁免清單”引發的問題,南昌市住建局回復,南昌市政府明確由市司法局牽頭,協調自然資源、城管執法等部門進一步完善“豁免清單”管理路徑。鑒于規劃審批職能已劃轉至南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該局以南昌市工改辦名義配合市司法局也多次積極協調市自然資源部門完善相關管理辦法。目前,南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關注到相關問題,正在研究工作路徑。(全媒體記者吳強)
編輯:熊瑋
校對:王小明
復審:焦芳
審簽:鐘珊珊